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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居住权落地,法拍房防“坑”战略升级!

活动来源:瀚海法拍网   |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6-03

5月28日下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,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高光时刻 C位出道

2015年3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《民法典》编纂工作。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采纳“七编制结构”,共1260条,各编依次为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人格权、婚姻家庭、继承、侵权责任,以及附则。因此,民法典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”。

据了解,《民法典》包含了物权法、合同法、担保法、婚姻法、收养法、继承法、侵权责任法等,其中有关于房产的法律规定备受关注。如:住宅建设用地70年期满可自动续期、增加“居住权”、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等相关规定。其中,“居住权”的设立对二手房及法拍房的市场交易产生了颇多影响。

新型用益物权——居住权

继房屋所有权、土地使用权之外,《民法典》首次提出了“居住权”这一新型用益物权。

居住权: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,经登记占有、使用他人的住宅,以满足居住需要。设立居住权,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,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

同时也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,不得转让、继承;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;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

房产交易更复杂

设立居住权的初衷,是为了保障部分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弱势群体权益。然而这却给房产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。

居住权与所有权同属用益物权,和“买卖不破租赁”的道理相仿,但是长期租赁的最长期限是20年,而居住权最长可是终生,所以其对房产交易的干扰比长期租赁更为严重。

一旦《民法典》开始正式施行,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,如若房屋设置了居住权,那么即使新业主获得不动产证、拿到所有权,也无权利赶走居住权人。所以在房屋交易前,购房者不仅要了解房屋属性、查看资质是否齐全、抵押情况、租赁情况,更要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人,不然买到房后无法享受使用权,对购房者来说是极大的损失。

不过,有业内人士认为,居住权或并不具有普适性,房产市场上设置居住权的情况应该只会占据的很小比例,居住权实施也需要等待更多的相关细则出台。相比之下,更多绑定居住权的房产会是在公租房、法拍房等特殊领域。

法拍房又增关卡

确实,居住权的出台让法拍房市场面临着更大的挑战。即使在没有居住权存在的情况下,也常常会有一些购房者掉入法拍陷阱,如拍到无法过户、无法入住、瑕疵严重的法拍房。而将来,法拍市场中必然会流入一部分绑定居住权的“瑕疵”房产。

瀚海法拍网认为,这其中将不乏恶意设置居住权的情况出现。若购房者拍到已绑定居住权的房产,即使可以办理正常过户手续,也无权清退居住权人。自己不仅无法入住,也会影响到后期该房产上市交易的市场价值。此次居住权的设立,相当于在法拍房的竞拍之路又增设了一道关卡。

不过,购房者大可不必因居住权过于担忧,只要在竞拍前,通过专职人员做好风险把控,在查清房产属性、抵押等情况的基础上,确认房屋是否已绑定居住权即可。

在过五关斩六将的艰难拍房之路,前期调查非常必要,瀚海法拍网也将为购房者提供安心、可靠的助拍服务,降低购房者的拍房风险。同时,在各项繁冗的手续、贷款、出价技巧、预算规划等方面,皆可全权代办,让购房者在拍房过程中省时省力省心,买到真正“实惠”的法拍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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